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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万秀区法制办公室“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工作制度 |
发布日期:2017-11-16 |
梧州市万秀区法制办公室 “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工作制度 一、 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会程序 (一)落实到办文程序。本部门以万法制发、万依法行政办、万执监发等形式拟制公文时,应(会)在办文笺及办文系统中固定设置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环节,即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三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要依法依据说明理由。属主动公开的,应于文件印发后同步在365娱乐场网站门户网站“政策文件”专栏公开。 将政策解读要求融入到办文程序。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含解读材料)要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二)落实到办会程序。本部门以万秀区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召开的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各类专题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电视电话会议,应在处理笺及办文系统中固定设置会议是否公开、公开的形式等环节,随文一并报批。 二、“五公开”融入办文流程 (一)承办审核。 本部门以万秀区政府、万秀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政策性文件后,审核重点:一核代拟稿是否标明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其中一项,并随公文一并报送;如公文按依申请公开或者不公开的,查阅是否法定的说明理由。如不符合这两条的,按退文处理。二核公文是否有政策解读方案,如没有的,按退文处理。三核重大行政决策类上报公文是否体现了公众参与性,即上报材料中是否体现调研研究、咨询协商、专家论证、公众评议、部门会签、合法性审核等程序。未体现相关内容的,按退文处理。 (二)办理。 本部门审核无误后,按公文程序办理,重点:一是公文格式方面,要结合政府工作实际,参照上报稿标注的公开属性,审核标注送审核稿的公开属性,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而是对政策性文件送审稿、解读方案明确提出处理意见,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三)报批。 公文文稿(政策文件、解读方案)经规范性审核后,按程序报分管领导审批。 (四)印前复核。 公文文稿经领导审批后,由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印前复核,签字确认。 (五)送印。 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分管负责人进行印前复核确认后,将政策文件和解读方案中的解读材料的电子版推送本部门文印室印制。 (六)公布。 正式文件印发后,由本部门将政策文件正式版和解读材料同步报送至本部门文印室,由本部门分别在梧州市万秀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策文件”栏上同步发布。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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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梧州市万秀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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